关于在会员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情况调查的通知
成建监协[2023]01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等文件精神,鼓励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为实现行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经六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对会员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情况进行收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成都建设监理协会正式会员单位。
二、报送项目要求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要求,通过相关程序取得并已签订合同;
2、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实施,即由一家企业或联合体承担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和项目管理等工程咨询主要业务中的二项及以上业务。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0-2022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成都建设监理协会。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张一鸣
联系电话:028-85075171
电子邮箱:464682322@qq.com
附件:《2020-2022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开展情况统计表》.xls
成都建设监理协会
2023年4月19日
(014号)关于在会员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情况调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