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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2025-07-17 浏览量:285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成住建通〔2025〕22号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落地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管理实效,6月30日—7月4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施工阶段绿色建筑执行要求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从“5+2”区域处于装饰装修阶段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各随机抽取1个项目,共7个,其中居住建筑4个、公共建筑3个,涉及7家建设单位、6家设计单位、7家施工单位、6家监理单位。重点检查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政策文件执行情况,外围护结构、节能、节水、通风、可再生能源及能耗计量监测设备现场施工情况,以及绿色建材进场复检情况。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受检企业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落实情况相对较好,受检项目都能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要求,未发现降低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率标准的行为;施工中较好地落实绿色低碳技术措施,选用符合能效等级要求的给排水、暖通空调和照明设备,设置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安装地下室CO浓度监测和充电桩设备;成华区昭觉寺南路139号B宗地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和金牛区金泉街道互助社区2、4、7、8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还编制了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合同未载明绿色建筑相关要求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施行以来,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条款要求。一是建设单位未在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委托文件中载明绿色建筑执行要求;二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未载明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及有关技术标准,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执行要求;三是监理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执行要求编制监理方案,未将绿色建筑相关监督检查内容纳入监理方案。

(二)施工、选材不规范问题。

一是采购的绿色建材存在证书缺失、采购合同与提供的绿色建材证书关联性不足、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问题。二是现场施工不规范,如外墙凸窗上下板保温、地暖边界保温施工不到位,保温管道与支架未按规范隔离,直接硬接触等问题。

(三)进场材料检测不规范、不及时问题。

一是进场材料与设备复检流程不规范,部分检测手续不完善。如:风机盘管、线缆、地暖保温板等复检报告未提供;部分材料复检滞后,存在项目现场已经开始使用,但材料监测报告还未出具的情况。二是材料热工参数与设计图纸不符或缺失复检报告。如:采用的玻璃出厂检测报告缺少热工参数,材料进场复检的结果高于节能设计值以及保温板缺复检报告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纳入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并约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设计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施工单位要严格规范施工活动,将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纳入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实施工程监理。

(二)落实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协调各方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要求;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前专项设计交底,明确关键技术与性能指标;施工单位须严格按图施工,重点强化绿色建筑现场实施,严控绿色建材选用验收、围护结构保温、可再生能源系统安装等环节;监理单位需加强全过程监督与验收把关;检测单位须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提出的标准要求实施检测。

(三)加强绿色建筑监督检查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管理,督促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检查出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整改完成情况经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确认后,于2025年8月1日前书面盖章报送我局。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受检项目问题汇总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