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建筑防火设计负面清单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5〕8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的防火设计,确保满足建筑防火要求,我局会同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西华大学,针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涉及建筑防火方面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根据《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及《成都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形成成都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建筑防火设计负面清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1日
成都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建筑防火设计负面清单
一、增设的电梯厅及入户连廊不得采用完全封闭式设计。
二、不得缩减既有消防车道的设计宽度与净空高度(原建筑设计包含消防车道时)。
三、不得影响原建筑防火设计标准规定的单元出入口疏散宽度。
四、不得阻断建筑既有疏散通道。
五、不得影响建筑既有消防设施设备或妨碍其正常使用功能。
六、不得包裹或封闭原有外露燃气管道。
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上述条款的加装电梯设计方案,不予通过消防设计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