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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十查十必须”》的通知
2026-04-17 浏览量:199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十查十必须”》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高处作业行为,严防高处坠落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厅研究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十查十必须”》,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请督促各项目将《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十查十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时时警示提醒。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5日

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十查十必须”

一查安全投入,必须足额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必须足额提取、按时支付、专款专用、据实开支,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所采购安全设备、器具、材料应保障质量合格,严禁采购使用低价劣质产品。

二查健康体检,必须严格准入。作业人员必须提供1年内有效体检报告,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人员不得入场作业,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癫痫病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不得安排超龄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严禁酒后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查个体防护,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由单位采购,经检测合格后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使用五点式双钩安全带,未正确使用视同未佩戴。应采用预埋式安全挂点或安全母索,提供可靠固定点。塔机应设置速差式防坠器或安全绳自锁器。

四查教育交底,必须全员覆盖。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以书面契约方式同用工单位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高坠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班前会必须强调安全,检查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前应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遇雷雨、浓雾或作业场所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五查临边洞口,必须防护严密。临边、洞口等必须规范设置硬质防护和警示标识,严禁擅自拆除、挪动,确需临时拆除

的,应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同意,采取可靠防护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洞口应预埋纵横向钢筋网(规格≥Φ8mm,间距≤200mm)。

六查脚手架搭设,必须封闭防护。脚手架搭设必须同步设置生命线(钢丝绳≥Φ8mm,固定间距≤8m),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外架、电梯井、管道井等宜每层设置封闭防护,可采用安全平网和硬防护交替设置。

七查登高设备,必须验收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平台等必须验收合格、挂牌使用,防护栏杆、限位、防坠、安全锁等装置齐全有效。严禁空中翻越、超员作业,严禁在防护栏杆外侧无防护作业,严禁使用自制吊篮、人字梯进行高处作业。

八查悬空作业,必须冗余防护。悬空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安全通道或设置安全绳。作业面下方3m内增设安全平网。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九查日常巡查,必须闭环管理。项目总包、分包(劳务)、监理单位必须每日专人开展防高坠巡查,实施闭环管理,严厉查处“三违”行为,落实奖惩措施。对恶意违章、屡教不改、阻挠监管等行为零容忍,对保持良好安全行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