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行规〔2026〕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强化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因危大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37号令),我厅对原《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川建行规〔2018〕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