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成建监协[2018]017号
各监理企业:
成都市建委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7号),自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月2日发布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成建委〔2018〕3号),现对《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征求意见工作,通知内容如下:
一、 请各监理企业于12月2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将在收集、整理后报送市建委。
二、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附件二)。
三、 联系电话:
028-86693962 13808177577 464682322@qq.com(邮箱)
附件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docx
成都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