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企业纳税信息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住建发〔2019〕72号
在蓉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度企业纳税信息的申报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内容
(一)登录“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dzj.chengdu.gov.cn/loginIntegrity.aspx) 的企业账号后,自主诚信申报纳税信息。
(二)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2018年度企业在蓉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并上传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纳税信息与证明材料的内容应相互印证,保持一致,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税种为企业所得税;
2.税务征收机关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所属的税务机关;
3.税款所属时期为2018年度。
(二)上传的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不得出现遮挡、模糊不清等无法识别关键信息的现象。
(三)网上申报纳税信息的截止时间: 2019年6月30日。企业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纳税信息的网上填报,并认真核查以确保内容无误。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评分并集中公示,公示期满后评价生效。
(四)因企业自身工作失误,未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申报纳税信所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五)市住建局将把企业在系统中自主申报纳税信息,通过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之间的部门联动机制进行比对核实。如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纳税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纠正,并按《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处罚。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陈洋;联系电话:6188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