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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6-04 浏览量:2222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建设工程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住建发〔2019〕74号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按照市大气办《成都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气办〔2019〕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了《成都市建设工程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成都市建设工程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

          2.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推进情况表

          3.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错峰施工项目台账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9日



附件1

 

成都市建设工程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

 

随着颗粒物污染的逐渐改善,臭氧已成为影响成都市夏季空气质量和优良天数的首要污染物,特别是7月、8月臭氧污染尤为突出。按照市大气办《成都市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行动方案》(成气办〔2019〕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简称VOCs,下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实施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建设工地VOCs排放管理

6月30日前,全市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建设工地(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实行错峰施工,利用大气排放条件较好的时间段,加快全市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施工。原则上7月至8月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确因特殊原因,需在7、8月开展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的工地,须报市政府批准, 7月至8月每日10:00-18:00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并优先采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全面推广使用水性建筑涂料,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成建委〔2018〕349号)和《关于加强和完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的通知》(成环发【2019】342号)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标识管理和机械租赁合同、油品购置合同管理,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有关要求、相关方责任,进出场台账和油品购置纳入施工现场日常检查中,并建立使用、检查台账。

(三)强化运渣车监管

建设工地必须使用《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运输企业的车辆。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公示牌应包含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和运输企业装载作业现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名称等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区域内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并对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所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管控。

(二)加强检查督查。各级监督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工地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考核。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7月至8月每月开展1次对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工地专项检查,在6月至9月每月开展1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做好检查台账。

市住建局从2019年6月1日起,对全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地管理每月测评和2019年度目标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监督机构从2019年6月1日至8月31日,每月25日前(节假日提前一个工作日)将《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推进情况表》(见附件1)和《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错峰施工项目台账》(见附件2)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附件2

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推进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监督机构

检查工地数(个/次)

未执行错峰施工工地

非道路移动机械合计(台)

未张贴环保标志(台)

使用不合格油品或来源不明的油品(台)

未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或油品台账的工地数

使用不合格运渣车(台)

处罚情况

市场信用扣分

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责令停工整改(份)

约谈告诫(次)

调查通知书(移交行政处罚)(份)

起数

分数











































 

附件3

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错峰施工项目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

经理

联系

电话

监理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项目

类型

涉及VOCs排放的工序

监督

人员

联系

电话

备注

































































































备注:1.此台账填报为正在施工中排放VOCs的工地。

          2.项目类型为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