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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
2019-07-01 浏览量:2219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


成住建发〔2019〕117号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造价咨询企业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在本市开展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具体工作由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数量

(一)核查范围为在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核查数量由市造价站通过“随机抽取”确定1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本次核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三)被核查造价咨询企业、核查人员以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均采用“随机抽取”方法产生。

(四)除按照“随机抽取”被核查造价咨询企业外,对有违反行业自律准则行为、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行为对行业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对其实施重点核查。

二、核查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一)市场行为的核查。主要是以核查咨询项目的方式核查企业市场行为及诚信经营情况。

(二)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以抽查咨询项目成果文件的方式核查企业执业质量情况。

三、核查时间及方式

核查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一)市造价站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核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出《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通知书》(附件2);

(二)市造价站组织相关人员及行业专家开展核查。

四、核查结果处理

(一)市场行为动态核查不合格的,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市本级信用信息评价打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二)造价咨询执业质量不合格的,或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并予以通报。

(三)市住建局将对全市动态核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除《成都市2019年度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名单》(附件1)中被核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本通知报送相关资料和配合核查外,其他在蓉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无需向市造价站报送资料。

(二)被核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核查场所配合核查。

核查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3楼会议室

联系人和电话:杨敬;028-86638412

 

附件:1.成都市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名单

          2.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通知书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成都市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动态核查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1

成都宏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置地琨瑜府

甲级

2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东山府锦城

甲级

3

四川锐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佳乐云锦阁

甲级

4

中道明华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西派浣花府

甲级

5

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远大·中央公园三期

甲级

6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万锦熙岸

甲级

7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德商迎晖天玺(2#、3#楼)

甲级

8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铂悦郡2期(13、14、15、16、17、20、21、22#楼)

甲级

9

四川标准德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沁园世纪广场(1#楼)

甲级

10

四川中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悦国际三期融资建设工程(14——21#楼)

甲级

11

四川同兴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粮武侯瑞府(2#、3#、4#楼)

甲级

12

四川中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北星城(2#、5#、6#楼)

甲级

13

成都求实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有限公司

卓越珑樾府(1#、2#、3#、8#、9#楼)

甲级

14

四川新元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德商御璟天骄(1#、2#、3#、4#、5#、7#、8#、9#楼)

甲级



附件2

 

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通知书

 

                              (企业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7号)等规定、我单位将对你单位进行动态核查,请予配合。

为保证此次核查工作的依法进行,请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及被核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造价执业人员于2019年7月  日  时,携带:被核查项目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盖公司印章);被核查项目的造价成果文件及过程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盖公司印章);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到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321会议室配合核查。

特此通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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