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19〕118号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全面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在本市开展2019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具体工作由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数量
(一)核查范围。本次动态核查对象包括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核查数量。2018年在市上备案项目中,存在所代理项目被投诉或举报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必查(共2家);通过抽查在市上备案的代理项目确定被核查的招标代理机构(共10家)。被核查单位见《2019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名单》(附件1)。
二、核查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一)资格条件:核查市内(含四川省省属)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重点核查建设类注册人员、招投标专职人员、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是否与招标代理机构在蓉执业登记信息一致等;省外入川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重点核查招投标专职人员情况是否与招标代理机构在蓉执业登记信息一致等。
(二)市场行为:核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合法承接代理业务、签订和备案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等。
三、核查时间及程序
核查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核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和市场行为。市场行为采取随机抽取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备案的代理项目,以核查代理项目档案资料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其核查程序如下:
(一)市造价站在核查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向被核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都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通知书》(附件2)。
(二)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表(资格条件)》(附件4-1)、《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表(市场行为)》(附件4-2)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
四、核查结果处理
(一)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2019〕158号)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市本级信用信息评价打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二)市住建局于将对全市动态核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被核查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配合本次核查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核查场所配合核查。
(二)严明核查纪律。各核查人员应当依法行政,严格核查,如实记录。
(三)市造价站应注重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
核查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3楼会议室
联系人和电话:彭亮;028-86638412
附件:1.2019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名单
2.成都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通知书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4.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2019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标段 |
2 |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救灾物资集散中心项目施工标段 |
3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黄家湾-望乐台市政道路施工标段 |
4 | 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西华大学校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标段 |
5 | 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东湖初级中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6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东路15号(A宗)、成都市青羊区草堂东路36号新建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梯工程、机电抗震支吊架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标段 |
7 |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严4组幼儿园工程项目监理标段 |
8 | 四川协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新津县安置房建设项目四期(新津县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新平镇仙鹤村、狮子村安置房))建设项目-新平镇狮子村地块施工标段 |
9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生物城人才公寓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
10 |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凉北林业局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标段 |
11 |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青羊区苏坡街办培风社区7组、中坝社区6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光华美地佳苑)地下室标识标牌、门牌楼栋号工程施工标段 |
12 |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24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附件2
成都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通知书
编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机构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机构动态核查办法》等规定,我单位将派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动态核查,请予配合。为保证此次核查工作的依法进行,请你单位于2019年 月 日上午 时(下午 时),准备建设类注册人员、招投标专职人员名单和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及代理项目清单到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321会议室(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配合核查。
特此通知。
注:需准备资料详细说明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建设类注册人员需准备资料:职称证、建设类人员注册证、在社保部门开具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专职人员需准备资料:职称证、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在社保部门开具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4、评标专家需准备资料:评标专家证(如取得“四川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请提供评标专家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登录该系统打印的专家信息表)。
5、你公司受检项目为: ,受检时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单位(印章):
联系人:彭亮
联系电话:86638412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不合格: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没有依照项目审批部门明确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三)在其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四)不执行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违规设立名目收取保证金或开标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发放招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除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以营利谋取经济利益;
(六)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投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工作拒不配合,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七)以不正当理由阻止投标企业通过报名;或者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中存在明显错误、前后条款不一致的;
(九)否决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的;
(十)评标办法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十一)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十二)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十三)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十四)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十五)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十六)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七)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八)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九)违法私下组织围标、串标以及牟取非法利益;
(二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不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为合格。
附件4-1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表
(资格条件)
代理机构名称:
企业法人名称 | 分支机构名称 | ||||||||
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在蓉执业登记: □是 □否 | |||||||||
营业执照有效期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
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注册执业资格名称及注册证号 | |||||||
职称类别 | |||||||||
人员情况 | |||||||||
专职专业人员 | 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 姓名 |
职称类别
| 注册执业资格名称及注册证号 | |||||
从业 人员 | 姓名 |
职称类别
| 招标从业人员执业印章号 | ||||||
评标专家 | 姓名 |
职称类别
| 专业及评标证号 | ||||||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4-2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表
(市场行为)
代理机构名称:
市场行为(招标代理项目)核查 | |||
被核查的招标代理项目 | 1、项目名称:
2、招 标 人:
3、代理内容:
| ||
核查内容 | 核查情况 | 备注 | |
是否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 □是 □否 | ||
委托代理合同是否备案 | □是 □否 | ||
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 □有 □无 | ||
是否依照项目审批部门明确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 □有 □无 | ||
不执行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违规设立名目收取保证金或开标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有 □无 | ||
发放招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除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以营利谋取经济利益 | □有 □无 | ||
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投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工作拒不配合,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 □有 □无 | ||
以不正当理由阻止投标企业通过报名;或者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 □有 □无 | ||
招标文件中存在明显错误、前后条款不一致的 | □有 □无 | ||
否决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的 | □有 □无 | ||
评标办法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 □有 □无 | ||
招标文件中相关章节的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内容空缺的 | □有 □无 | ||
在其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 □有 □无 | ||
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 □有 □无 | ||
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 □有 □无 | ||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 □有 □无 | ||
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有 □无 | ||
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有 □无 | ||
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 □有 □无 | ||
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 □有 □无 | ||
违法私下组织围标、串标以及牟取非法利益 | □有 □无 | ||
未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 □有 □无 | ||
未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安排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 □有 □无 | ||
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及时办理中标备案 | □有 □无 | ||
招标代理项目档案资料内容不全 | □有 □无 |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有 □无 |
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业企业
和执业个人不得违反的禁止性行为规定,可根据核查事项调查分别依法认定。
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员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以上核查情况属实
(签名)核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