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22号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68号)要求,决定于 2019 年 11 月 24 日 12 时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预警正式解除前,继续执行各项应急措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