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0〕162号
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20〕7号)、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紧急通知》(成地灾办〔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现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
从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汛期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情况看,今年气象预测降雨偏多,自然灾害风险突出,极端天气事件风险较高,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较往年形势更加复杂,安全生产防控任务更加繁重。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以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技术负责、岗位负责为支撑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在前期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防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深化各项防汛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尤其要注重防范化解事关全局的重特大风险,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逐项细化分解建设工程防汛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扣实防汛工作责任。
二、扎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持续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施工现场及周边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要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发生,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组织施工带来的安全风险。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部位汛期隐患排查,特别是龙门山、龙泉山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和深基坑、高堆土以及暗挖和涉河等工程重要部位进行排查治理,发现有重大地灾风险的,要采取隔离、避让、转移等措施。宿舍、工棚、仓库等场所要科学选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
(二)加强重点工程防汛工作。天府国际机场、大运会场馆以及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要对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汛期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障项目汛期施工安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重点工程汛期监督检查频次,进行针对性检查指导,发现的安全风险或隐患“对症会诊”、督促整改。
(三)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整改。在查找新的隐患同时,也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核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建立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在建工程,要制定临时度汛措施,加强监测预警,落实抢险责任,确保隐患在可控范围,确保安全度汛。2020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风险隐患涉及我局共8个,其中长期停工深基坑重大风险隐患5处,长期闲置起重机械重大风险隐患2处(共5台施工电梯),城镇CD级危房重大风险隐患1处。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
持续跟踪挂牌督办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消除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隐患消除。
三、加强应急保障和信息报送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狠抓汛期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细化防灾、抢险、救援等各项措施,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准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再检查再完善,优化工作流程,要抓紧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建设工地应急演练必须要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指挥协调机制,提升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防汛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全力减轻灾害损失。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在岗不缺位、交接不断档。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情况发生。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