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川建质安函〔2022〕133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培训。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方主体对照《判定标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川建质安函〔2022〕1336号)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