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根据《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66号)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有关要求,经评估,现将我局制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15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卢睿智;联系电话:61889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