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线开展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4〕41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竣工备案管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各环节效率和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线开展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下同。
二、实施时间
(一)总体要求
自2024年4月1日起,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原则上在“成都市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中“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系统”上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二)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求
1.2024年4月1日前还未开展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在线开展业务办理。
2.2024年4月1日前按规定已完成线下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单位需按照要求将经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批复)电子文档上传“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系统”,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上传工作。
3.2024年4月1日前按规定已完成线下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要求在线开展业务办理。
4.2024年4月1日后针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变更部分在线开展业务办理。
(三)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1.2024年4月1日前还未开展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在线开展业务办理。
2.2024年4月1日前已完成线下施工许可审批、还未竣工验收备案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相关单位需按要求将施工许可审批相关资料电子文档上传“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系统”,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上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当统筹安排,分类做好新旧审查、审批、备案方式有效衔接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电子文件的转换(传输)、报审、审查、审批和备案工作。不得以需要在线开展审查、审批、备案工作为由降低工作质量、拖延工作周期。
(二)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积极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在线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工作举措。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发文联系人:李言斌;联系电话:61889331)
[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联系人:黄子菡(城建处);联系电话:61889330;王国成(轨道处);联系电话:61889283]
[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联系人:巫定国(城建处);联系电话:61889328;彭进书(轨道处);联系电话:6188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