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成都建设监理协会官方网站
搜索
028-86693752
028-85371789
028-85075171
联系信息
电话
028-86693752
028-85371789
028-85075171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1-06 浏览量:1475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住建发〔2019〕415号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办发〔2019〕523号)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         


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自即日起,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简阳“12・25” 塔吊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勇于担当、敢作敢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扎实、打非治违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坚决防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监督检查走过场,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项目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口头上,责任落实走形式的问题。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建筑施工领域

一是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问题。

二是整治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是整治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排查治理情况。

四是整治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情况、顶升和加节后组织验收情况、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475号)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是否停止使用,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和违章作业。

(三)危化品和消防安全

一是整治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二是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档案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要求企业完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现场消防物资、器材储备,强化动火作业管理。督促监理单位细化消防安全监理措施,强化施工过程消防安全监督,实施动火作业旁站监理。

(四)危房改造和房屋使用

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省委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精准锁定存量危房数据,对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复核。

二是开展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户档资料核实,对我市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户档资料进行现场核实,查验改造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改造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审核、报区(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批的程序,是否全程公开透明,农村住房建设活动全过程是否依法依规展开,是否保证质量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户等情况。

三是排查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检查巡查机制,是否强化建设全过程监管,是否规范建设施工环节和安全监管相关记录、台账,是否落实《成都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成住建发[2019]359号),是否加强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和农村建筑工匠专业培训等。

四是整治房屋违法出租,包括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用于居住、违法建筑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火等房屋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是开展城镇C、D级危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街办(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城镇C、D级危险房屋安全隐患巡查,警戒打围、警示告知、住户劝离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协助、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业主单位)对已排查鉴定的城镇C、D级危险房屋及时做好排危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落实责任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安排的重要举措,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强化监管,以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专班及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强化整改,消除隐患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近期我局印发的各类专项治理及专项检查工作通知、方案要求,统筹开展好本辖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持续推进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大督查,严格处罚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决杜绝安全检查只检查不执法或者执法宽、松、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

(四)固化成效,认真总结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并按时信息报送。于2020 年 1 月 18 日、2 月 18 日、3 月18日分别向我局报送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联系人:刘丰铭;联系电话:61889288;联系邮箱:5164834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