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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节能材料使用情况检查的通报
2021-12-22 浏览量:804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节能材料使用情况检查的通报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建筑科技专项检查中节能材料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随机抽取了24个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一是检查了实心粘土砖等淘汰产品禁用情况;二是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随机对建筑工程项目使用的轻质隔墙板及保温板材按现行有效产品标准的部分主要性能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轻质隔墙板抽样检测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压强度、软化系数、含水率及放射性6个指标,保温板材抽样检测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5个指标);三是检查了施工现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防水材料、保温板材、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建筑门窗五类节能材料产品标识标注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未发现使用实心粘土砖,堆放的轻质隔墙板及保温板材抽检合格(详见附件1),检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东部新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石板凳镇高河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发现施工现场堆放有淘汰墙材产品烧结多孔砖(圆孔)。

(二)项目进场建材产品存在无产品标识、标识信息不全、现场标识与上传标识信息不符和未上传标识的情况。(详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入场把关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节能材料入场验收、复试、见证检验。

2.凡涉及附件2中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全的建材产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新型墙材等建筑材料施行标识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8〕16号)有关规定不予进场验收,我市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不得将其应用到工程项目中。

(二)加强质量管控

检查发现问题的相关建材生产(销售)企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抓好产品质量,规范完善质量控制资料;对生产、销售的产品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新型墙材等建筑材料施行标识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8〕16号)有关规定标注产品标识,并将产品标识有关信息诚信自主上传至市住建局门户网站(http://cdzj.chengdu.gov.cn)行政服务应用系统或“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建材标识管理系统,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强化监督管理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节能材料入场监管,压实项目责任主体建材入场把关责任;凡检查发现采购(使用)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全建材产品的建设工程,应督促工程项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以及多次发现类似问题的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扣分。

特此通报。

 

 

附件:1.轻质隔墙板及保温板材部分主要性能指标抽检情况

          2.进场节能材料产品标识情况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